DDD 是什麼?
DDD 是一種軟體開發方法論
將業務邏輯擺在開發的核心
善於解決複雜且多變的業務需求
與之相對的是技術驅動設計和資料驅動設計
步驟:
- 需求訪談:與領域專家合作,了解業務需求,建立 Domain Model
- 軟體設計:實作出滿足 Domain Model 的軟體
- 資料庫設計:實作出滿足軟體需求的資料庫模型
技術驅動設計或資料驅動設計有什麼問題嗎?
技術驅動設計是以技術為出發點,先決定語言、框架等再去滿足業務邏輯
可能造成業務邏輯被壓縮,難以應對業務變化
資料驅動設計專注於資料表的結構規劃,重視的是如何儲存與搜尋資料
無法反映真實的業務運作流程
DDD 解決了什麼問題?
DDD 的一個差異是由前往後走。從貼近現實世界的使用者與產業,到看不見的後端程式,再到更底層的資料庫。另一個差異是解耦。DDD 不用管軟體怎麼實作,軟體也不用關心資料庫怎麼實作。
而傳統的資料處理人員是由資料庫出發,所以軟體只能被迫按照資料庫去走。可怕的是資料表包含各種產業知識、業務邏輯。所以一旦業務需求有一點調整,往往就是加開欄位、多套 SQL、使用 Stored Procedure。系統也跟著疊床架屋,最後不可維護。
DDD 何以成為顯學?
現今的資料庫越來越強大,除非是極大的資料量,否則不太會出現效能問題
而各種框架的成熟如 SpringBoot 讓技術門檻降低許多,也不再是核心問題
因此剩下要攻克的就是複雜的業務邏輯
技術驅動和資料驅動就完全沒用了嗎?
不能這麼說,軟體世界中沒有一招打天下的
如果業務邏輯不複雜,用基本的 CRUD 技術就能處理,當然不需要 DDD 出馬
如果資料量龐大,對性能有極高要求,當然需要在資料庫中額外設計
觀念釐清
DDD 中的 Entity 是指 Data Model 或 E-R Model
資料庫中的 Entity 是指 Table Schema
參考資料:
https://www.gss.com.tw/eis/53-eis54/182-domain-model#chapter308
https://www.cockroachlabs.com/blog/relational-database-entities